南充高坪机场驱鸟弹采购项目(第二次)网络竞价公告

南充高坪机场驱鸟弹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价公告

 

南充临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充高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南充高坪机场驱鸟弹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网络反向竞价,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网络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WUEECG202503907

(二)采购方名称:南充高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南充临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名称:南充高坪机场驱鸟弹采购项目(第二次)

(五)服务地点:南充高坪机场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八)采购预算:

预估采购金额:全年费用不超过991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玖仟壹佰元整)。其中各分项最高限价为:驱鸟弹发射器1500元/支,发射型驱鸟弹4.9元/颗。供应商各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各分项的单项控制价,超过均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内容

南充高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拟购买发射型驱鸟弹及其发射器,其中购买发射器4把,发射型驱鸟弹若干(驱鸟弹预计采购19000颗),相关参数如下:

1.升空爆震类驱鸟弹,内部化学原料不高于8g。

2.固定工作时间: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

3.一米处声压:>140db。

4.发射高度:>30m。

5.有效震慑范围:半径500米。

6.设备运作方式:手持发射、一键发射、连续发射。

7.速度:>10发/分钟,最小发射间隔≤6秒。

8.防水等级:不低于ipx4。

9.方向角:至少±60°(背对跑道)。

10.高低角:45°-75°。

11.点火方式:非接触式点火,电击法或者电磁脉冲点火。

12.燃放完后最大的纸屑残留直径不得超过1.5cm。

13.发射器需严格与驱鸟弹配套,以减少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风险,且操作简单,机动性好。

注: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符合相关参数;②实际供货量以采购人需求为准,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最终结算根据成交单价和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三、付款方式

1.据实结算,每次供货验收合格后按实际供货数量和合同附件的单价结算一次,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实际供货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货清单、验收清单等,否则采购人可拒付任何合同价款,如金额过小不方便结款可累计到下次。

2.履约保证金: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人民币5000元作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转入采购人银行号,或提供等额履约保函。交款方式、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成交后联系采购人获取。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且无任何缺陷问题后,成交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并经采购人相关部门审核后予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中选规则

(一)发布信息公告

本次采购委托南充临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告,首次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即挂牌公告期(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9:00至2025年4月27日17:00。在挂牌公告期(报名时间)结束后,意向供应商的报名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共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的供应商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竞价时间后才能竞价。

(二)选择供应商方式

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或只征集到一家意向供应商,则本项目流标。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标。

、供应商报名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六)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

(八)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九)运输驱鸟弹及其发射器时供应商应办理相关手续合规运输(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竞价公告》及《合同(草案)》要求完成本项目。

2.报价范围: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实施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应由供应商支付的人员、保险、运输、服务、规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报价。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报价。

3.成交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不得泄露给任何无关第三方。

4.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期限按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参与。

6.安全要求:在履约期间,成交供应商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三)承诺书(模板见采购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信用报告;

(五)供应商具有的合法有效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运输驱鸟弹及其发射器时办理相关手续合规运输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料在网络报名时上传,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均须加盖报名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应在挂牌公告期(报名时间)截止前上传、修改以上资料并确保无误,挂牌公告期(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次上传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挂牌公告期(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以上资料,资料不符的供应商其竞价资格不予通过。

、交易保证金的交纳及时间

(一)交易保证金:19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

(二)支付方式:通过供应商对公账户转账,报名供应商名称与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名称须一致。

(三)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同公告期截止时间(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注意:

1.潜在供应商在交纳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造成无效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招采平台所提供的账户为虚拟账户,且每次缴纳费用的账号基本不同,请各供应商在缴纳费用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账号,避免因账号错误而造成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

、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或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若有质疑或投诉的,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候选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的保证金;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人的保证金。(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二)保证金处置办法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10日内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三)意向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采购方可以以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本所的代理服务费用后,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采购方和本所损失的; 

2.意向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供应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7.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8.意向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9.意向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0.采购项目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所有意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本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当出现上述十一条所列情形时,保证金将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其他事项

(一)意向供应商应对本公告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二)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引起的费用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签证、索赔以及增加费用将不被批准。

(三)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四)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本次采购活动自发布公告至实施结束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参照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及行业相关规范,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一、公告渠道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wuee.com/#/purchase/index)。

、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

收款单位:南充临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行: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金融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2000151519000019

、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各意向供应商于项目公告期内自行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wuee.com/#/purchase/index)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公告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充高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南充市高坪区青松乡

   编:637104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784783200

招标代理机构:南充临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丝绸大厦2楼

   编:637000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17-2586065